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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烟密度测试仪特点:
1. 采用计算机技术,自动化程度高,安全可靠。
2. 增大了测量结果的输出界面,对实验结果可直接存盘保存,也可随时调阅。
3. 改人工记录为计算机记录,试验采集的数据及图形一并打印成试验记录,更利于规范化管理;
该仪器结构设计合理,操作维修方便,适用于建筑材料及其制品、固体材料燃烧静态产烟量的测定。
主要技术指标
1.对于试件的烟密度(MSD)和烟密度等级(SDR):0-100%连续可测,自动计算和打印试验结果;
2.用标准滤光片校正误差不小于3%
3.本生灯工作压力(210±5)KPa;
仪器的工作条件
1.环境温度:0℃-40℃;
2.相对湿度:≤85%
3.供电电压及功率:220V±10%、50HZ、100W;
4.可燃气体:纯度不小于85%的炳烷;
5.燃气压力:0-0.3MPa(可调节);
6环境及试验要求:仪器工作时应避免强光直接照射或反射到仪器上;试验进行90min后,应关闭燃气源对仪器降温15min。
7.环境气流:工作状态时无强制空气流动现象;
8.仪器应放在通风橱内进行试验;
燃烧烟密度测试仪使用注意事项:
1、请务必阅读相关标准和设备使用说明书后再使用设备使用规定的电压,仪器用电应有接地线。
2、严禁接入与设备不相符的其他任何气体!!!
3、测试样品时,某些材料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建议检测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进行,并做好人体防护。
4、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煤气等燃气源时,各管路接口不应漏气,通气管老化应及时更换。用“长明灯"做明火源时,务必先点着“长明灯",然后开启有关燃气阀门。
5、试验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试验现场。试验时,试验人员请注意防止高温烫伤!
6、计算机控制的设备应防止病毒的侵袭。
7、试验室严禁出现试验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品!
8、实验室需配备灭火器材
9、试验结束时应关闭所有电源、气源。请务必清理试验残留或滴落物!